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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4日 星期日

【常見稅務問題】~ 本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適用對象及條件為何?

一、適用對象及條件
(一)一般納稅義務人:定期開徵之地價稅、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,應納稅額增加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,且增幅達40%,得就應納稅額增加部分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。
(二)經濟弱勢:前半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就全部應納稅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: 
1. 中低收入戶。
2. 依社會救助法領取急難救助金。
3. 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、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。
二、期限或期數:按應納稅額增加多寡,延期最長延6個月,分期每個月為1期,最多可分12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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