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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16日 星期日

【持分土地買賣】~ (常見稅務問題)房屋已改為住家使用應如何辦理申報?

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,應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,向本局所轄各分局申報,除書面申請外,透過電話、口頭或網路申報均可。



共有土地 / 持分土地 / 繼承土地 / ~~~ 高價收購 ~~~ 0982-683151   龍 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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