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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18日 星期日

【收購持分土地】~ 房屋「持有期間」應如何計算?

房屋土地持有期間,為第七點說明的「取得日期」計算至第六點說明的「交易日期」的期間。但下列情形的「持有期間」計算如下:
(一)因繼承所取得的房屋土地:持有期間=個人的持有期間+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
(二)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屋土地:持有期間=個人的持有期間+遺贈人的持有期間
(三)因配偶贈與所取得的房屋土地:持有期間=個人的持有期間+配偶的持有期間



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、分別共有、公同共有土地、

台北市、新北市..等持分土地、畸零地、道路用地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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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4日 星期日

【收購持分土地】~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「取得日期」應如何認定?

房屋、土地的取得日期原則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準;房屋使用權的取得日期為權利移轉日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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