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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29日 星期一

【持分土地買賣】~ (常見稅務問題)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問答集(9)

九.非自然人持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,應按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?
A: 依「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」第2條規定,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需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:
(一)房屋無出租使用。
(二)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。
(三)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
非自然人持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不符上開自住房屋規定,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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