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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2月11日 星期日

【持分土地買賣】~ (常見稅務問題)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問答集(2)

二.住家用房屋認屬自住之條件?
A:依「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」第2條規定,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:
(一)房屋無出租使用。
(二)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。
(三)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


共有土地 / 持分土地 / 繼承土地 / ~~~ 高價收購 ~~~ 0982-683151   龍 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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