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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7日 星期一

【持分土地買賣】~ (常見稅務問題)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之公司行號、補習班或事業組織,如逾期未繳納,有無處罰規定?

以總繳方式完納印花稅者,如逾期繳納,應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,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ㄧ滯納金;逾30日仍未繳納者,除由本局或各分局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,並依情節輕重,按滯納之稅額處1倍至5倍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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