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地價稅有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區別,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,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累積土地地價總額高低,適用稅率從千分之十累進到千分之五十五;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千分之二課徵,稅率低且不累進,如以一般用地最低稅率千分之十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比較,就可以知道因稅率相差五倍,而導致稅額相差甚多,惟適用自用住宅都市面積以不超過300平方公尺、非都市土地面積以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為限。
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、分別共有、公同共有土地、
台北市、新北市..等持分土地、畸零地、道路用地、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