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anslate

2017年5月12日 星期五

【土地稅務】那些財產屬特有財產?

依照民法規定,特有財產包括下列各項:
 1.接受別人贈與的財產,並且經過贈與人以書面聲明是其特有的。
 2.專供個人使用的物品。例如首飾等。
 3.職業上必需使用的物品。例如其謀生用的電腦設備。
(民法第1031條之1)


收購持分、繼承、共有土地 ~~~ 0982-683151   龍 先生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